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官堰保、郭家河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设有土门、莲花、麻布街、郭家河、塆店5个乡,属沙城区。
1953年属四区。
1955年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置郭家河中心乡,8月并入苏区公社。
1960年属陡山河公社。
1961年属陡山河区。
1962年置郭家河公社。
1983年改设郭家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