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北部属扬州,南部属荆州。
西周至春秋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北部属九江郡,南部属南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北部属魏国弋阳郡,南部先后属魏国弋阳郡、吴国蕲春郡。
晋代北部属豫州弋阳郡,南部先后属弋阳郡、西阳郡。
南北朝时北部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南部先后属豫州西阳郡、建宁郡、定州、衡州、亭州、沙州。
隋代北部属光州光山县,东南部先后属黄州信安县、黄州麻城县、永安郡麻城县,西南部属永安郡木兰县。
唐代北部先后属淮南道光州弋阳郡光山县、淮南西道光州弋阳郡光山县,南部先后属亭州麻城县、黄州都督府麻城县。
宋代北部属淮南路光州军光山县,南部属淮南西路黄州麻城县。
元代北部属汝宁府光州光山县,南部先后属湖广行省黄州路麻城县、淮西道黄州路麻城县、河南江北行省黄州路麻城县。
明代北部属河南布政司汝宁府光山县,东南部属湖广布政司黄州府麻城县,西南部先后属湖广布政司黄州府麻城县、湖广布政司黄州府黄安县。
清代北部先后属河南布政司汝宁府光山县、河南省光州光山县,东南部先后属湖广布政司黄州府麻城县、湖北省黄州府麻城县,西南部先后属湖广布政司黄州府黄安县、湖北省黄州府黄安县。
民国初期北部属河南省光山县,东南部先后属湖北省汉黄德道麻城县、鄂东道麻城县、江汉道麻城县,西南部先后属湖北省汉黄德道黄安县、鄂东道黄安县和江汉道黄安县、红安县、黄安县。
1932年从光山县和湖北省麻城县、黄安县中析出,置经扶县,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区。
1947年改为新县。
1949年属鄂豫区二专区。
1949年属潢川专区。
1952年属信阳专区。
1958年光山县南向店公社的部分区域并入。
1969年属信阳地区。
1998年属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