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三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下湾里通稽保。
1931年8月属夏青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浒湾区。
1941年属浒湾镇。
1947年10月复属浒湾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浒湾区。
1948年10月属新八区。
1950年秋复属浒湾区。
1953年4月属二区。
1955年10月复属浒湾区。
1958年5月属吴陈河乡。
1958年8月置龚洼生产大队,属友谊人民公社。
1960年属吴陈河人民公社。
1976年9月6日析出王洼生产大队。
1983年5月更名为龚洼村民委员会,属吴陈河乡。
1999年12月10日属吴陈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