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为息国地。
春秋为楚邑。
秦属颍川郡。
西汉置新息县,属汝南郡。
东汉为新息侯国。
又分地置褒信县,后为褒信侯国。
三国魏属豫州汝南郡。
晋复为新息县,属汝南郡。
南朝宋分为南、北新息县。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东豫州于新息。
南北朝时期新息属汝南郡,苞信县先属东新蔡郡,后属新蔡郡及长陵郡,长陵县先属新蔡郡,后属长陵郡。
梁大通元年(527)改属西豫州。
太清元年(547)改属淮州。
东魏武定七年(549)复置东豫州。
北齐沿袭未变。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属息州。
隋大业初废息州,新息、褒信2县属汝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息州。
贞观元年(627)属蔡州汝南郡。
五代沿袭未变。
北宋属蔡州。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属金。
金泰和八年(1208)属息州。
元中统三年(1262)二月废息州,十二月复置。
元至元三十年(1293)属河南省汝宁府。
明洪武四年(1371)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不久息州降为县,属颖州。
明洪武七年(1374)属汝宁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属光州。
清初属南汝光道。
清雍正二年(1724)属光州(直隶州)。
1913年属豫南道。
1914年属汝阳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28年河南省第三行政区。
1932年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潢川专区。
1952年属信阳专区。
1969年属信阳地区。
1998年属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