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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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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为息国地。

春秋为楚邑。

秦属颍川郡。

西汉置新息县,属汝南郡。

东汉为新息侯国。

又分地置褒信县,后为褒信侯国。

三国魏属豫州汝南郡。

晋复为新息县,属汝南郡。

南朝宋分为南、北新息县。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东豫州于新息。

南北朝时期新息属汝南郡,苞信县先属东新蔡郡,后属新蔡郡及长陵郡,长陵县先属新蔡郡,后属长陵郡。

梁大通元年(527)改属西豫州。

太清元年(547)改属淮州。

东魏武定七年(549)复置东豫州。

北齐沿袭未变。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属息州。

隋大业初废息州,新息、褒信2县属汝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息州。

贞观元年(627)属蔡州汝南郡。

五代沿袭未变。

北宋属蔡州。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属金。

金泰和八年(1208)属息州。

元中统三年(1262)二月废息州,十二月复置。

元至元三十年(1293)属河南省汝宁府。

明洪武四年(1371)二月属中都临濠府,不久息州降为县,属颖州。

明洪武七年(1374)属汝宁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属光州。

清初属南汝光道。

清雍正二年(1724)属光州(直隶州)。

1913年属豫南道。

1914年属汝阳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28年河南省第三行政区。

1932年属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潢川专区。

1952年属信阳专区。

1969年属信阳地区。

1998年属信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