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属荥阳县崔庙区。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合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属冯庄大队。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自冯庄大队分出,建官顶大队,以大队部位于官顶得名,12月划归上街区,属米河公社,后归增置的上街区肖寨公社。
1964年复归荥阳县,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属复置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官顶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