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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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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属豫州。

秦置酸枣县。

北魏初省。

景明年间复置。

北齐又省。

隋开皇六年(586)复置酸枣县。

唐初改属东梁州。

唐贞观八年(634)废东梁州,属滑州。

宋政和七年(1117)改酸枣县为延津县,属开封府。

金贞祐三年(1215)升为延州。

元至元九年(1272)废延州,县属汴梁路。

元泰定元年(1324)属卫辉路。

明洪武十年(1377)省胙城县入汲县。

明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属卫辉府,延津属卫辉府。

清雍正二年(1724)以河限故,由开封府改属卫辉府。

清雍正五年(1727)胙城并入延津。

1913年属豫北道。

1914年属河北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

1933年属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平原省新乡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69年属新乡地区。

1986年属新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