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属豫州。
秦置酸枣县。
北魏初省。
景明年间复置。
北齐又省。
隋开皇六年(586)复置酸枣县。
唐初改属东梁州。
唐贞观八年(634)废东梁州,属滑州。
宋政和七年(1117)改酸枣县为延津县,属开封府。
金贞祐三年(1215)升为延州。
元至元九年(1272)废延州,县属汴梁路。
元泰定元年(1324)属卫辉路。
明洪武十年(1377)省胙城县入汲县。
明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属卫辉府,延津属卫辉府。
清雍正二年(1724)以河限故,由开封府改属卫辉府。
清雍正五年(1727)胙城并入延津。
1913年属豫北道。
1914年属河北道。
1927年直属河南省。
1933年属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平原省新乡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69年属新乡地区。
1986年属新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