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曾在此建都称亳。
西周属管国。
春秋属郑。
战国属韩。
秦属三川郡。
汉属河南郡。
隋开皇三年(583)改荥州为郑州,治成皋(今荥阳汜水)。
十六年(596)改郑州为管州,治管城(今管城区)。
大业二年(606)复名郑州。
唐武德四年(621)分置郑州、管州,郑州治成皋,管州治管城。
贞观元年(627)废管州入郑州。
七年移治管城。
宋熙宁五年(1072)废郑州。
元丰八年(1085)复置。
崇宁四年(1105)郑州建为“西辅”,为宋代四辅郡之一。
明属开封府。
清雍正二年(1724)郑州升为直隶州,属河南省。
十二年复属开封府。
光绪二十九年(1903)复为直隶州。
1913年改郑州为郑县,属豫东道。
1914年属开封道。
1928年设郑州市。
1931年撤销,复郑县。
1933年属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8年复置郑州市。
1949年郑州市及郑州专区属河南省。
195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由开封市迁入郑州市。
1959年原开封专区的荥阳、巩县、登封、密县、新郑5县划入。
1961年荥阳县、巩县、登封县、密县、新郑县复归开封专区。
1971年荥阳县划入郑州市。
1983年巩县、登封县、密县、新郑县、中牟县划入郑州市,成今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