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鹤山村属赵棚区大鹤乡,1952年10月属第七区大鹤乡,1954年8月属赵棚区大鹤乡,1956年3月属第一区大鹤乡,1956年4月属第一指导小组大鹤乡,1958年9月属卫星人民公社,鹤山村更名为鹤山大队。
同年底卫星人民公社更名为赵棚人民公社。
1961年4月公社规模缩小恢复区制,赵棚公社更名为赵棚区,鹤山大队属赵棚区大鹤人民公社。
1966年9月赵棚区改红卫区,鹤山大队属红卫区大鹤人民公社。
1975年2月撤区并社,鹤山大队属赵棚人民公社大鹤管理区。
1984年元月复置区、乡、村,鹤山大队更名为鹤山村,设立鹤山村村民委员会,属赵棚区大鹤乡。
1987年撤区并乡,建赵棚镇,下辖赵棚、杨兴、大鹤、崔兴4个管理区,鹤山村属赵棚镇大鹤管理区管辖。
2000年管理区撤销,鹤山村隶属赵棚镇管辖。
从1984年设立鹤山村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