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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经开区(奓山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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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奓山街道所属二姑堡、大奓山、乌石堡、花园咀等地属玉山二里;老世陈、灯岭属湘阴一里;大东堡、小东堡、西土山等为山阳二里。

辛亥革命后,汉阳县编为十八区,奓山设自治局。

1925年改为区保卫团,下设堡、甲。

1926年建乡农会。

1927年重设区保卫团。

1928年设区公所。

抗日战争前夕属汉阳县第三区,设14堡,140甲。

抗日战争胜利后分属奓山、新石、永长乡所辖。

1949年5月,奓山解放,属汉阳县第八区,辖瑠环、凡里、九雁、大东、二东、郭湾、联新、新安8个乡。

1952年土改结束时设立地方人民政府,设十四个乡。

1954年汉阳县第八区撤销,奓山划属第六区。

1955年又从第六区分出,划入第七区。

1958年属朝阳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时,原永安区新民人民公社、大集区新华公社、奓山公社合并成立奓山人民公社。

1984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3]3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指示,恢复乡、镇、村建制,奓山人民公社改为奓山乡,设奓山乡人民政府,所辖25个大队改为村。

1985年12月,改为奓山镇,设奓山镇人民政府,辖25个村。

199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奓山镇属武汉市蔡甸区,同时,经蔡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奓山集成立奓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0年根据武民政[2000]100号文件,设立奓山街道办事处。

2001年根据湖北省民政厅鄂民政发[2001]226号文件,常福镇及其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奓山街道。

2005年经蔡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常福堡成立常福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7年蔡甸区人民政府在原常福镇行政区域成立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新城及办事处,后更名武汉市常福工业示范园区,办事处更名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管理1个社区和11个村。

2013年根据蔡政[2013]72号文件,在龙王庙成立龙王庙社区居民委员会,由常福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

2014年根据蔡政[2014]36号文件,设立奓山新社区居民委员会、星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大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至此,奓山街道设立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47个村民委员会,其中,蔡甸区奓山街道办事处实际管理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37个村民委员会,托管常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个社区和11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