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以前为安宁乡,清宣统二年(1910)榔坪为第六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为榔茶乡,辖榔坪、黎园、茶园、凤凰、梓榔坪、井坪、渠安头、冷水、沙坪、秀峰桥、响潭园、罗山、井水、八角庙、周龙共15个保;1950年,为第七区,辖榔茶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为榔坪人民公社,辖乐园、景峰、茶园、长丰、榔坪、双坪6个管理区;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又改为榔坪区,辖榔坪、双坪、茶园、乐园、长丰、景峰、马坪7个管理区;1975年撤区并社,成立榔坪人民公社,原榔坪、双坪、茶园、长丰、马坪5个管理区的行政区域划归榔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