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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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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人类居住繁衍,先后在新店、余家桥、神山等地多处发现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春秋文化遗址。

古属云梦泽;夏、商、周属荆州地域;春秋属楚;秦属南郡;汉代属江夏沙羡县;三国黄武二年(223)孙权置蒲圻县,建县初,蒲圻县所辖范围较大,包括今嘉鱼、蒲圻、崇阳、通城4县版土,唐天宝元年(742)分置唐年县(今崇阳、通城);五代吴保大十一年(953)分置嘉鱼县;清嘉庆《湖北通志》载:“蒲圻县挹莼川之清流,有龙潭之美迹,山川绸缪,人物伟丽。”“地近莼塘,亦称莼川”。

1986年6月蒲圻县该改市属湖北省咸宁地区。

1998年6月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属咸宁地区。

1990年—2014年属湖北省咸宁市代管。

本市历代建制如下:夏商时(约公元前21世纪-前11世纪)属荆州云梦泽地。

西周至春秋时(约公元前11世纪-前476年)属楚国。

战国时(前475-前221)属楚国夏州。

秦时(前221-前206)属南郡。

西汉高祖元年-高祖五年(前206-前200)属荆州南郡。

西汉高祖六年至三国黄武二年(前201-公元223)属江夏郡沙羡县。

三国黄武二年至天纪四年(223-280)建立蒲圻县,属郢州武昌郡。

两晋太康六年至建兴四年(280-316)属荆州长沙郡。

东晋建武元年至元熙二年(317-420)属荆州巴陵郡。

南北朝刘宋永初元年-元嘉三十年(420-453)属郢州巴陵郡。

南北朝刘宋孝建元年-齐中兴二年(454-502)属郢州江夏郡。

南北朝梁天监元年-太平二年(502-557)属郢州上隽郡。

南北朝陈永定元年-祯明三年(557-589)属郢州。

隋开皇九年-大业十四年(589-618)属荆州江夏郡。

唐武德元年-武德三年(618-620)属江南道江夏郡。

唐武德四年-五代吴天佑四年(621-907)属江南道郢州。

五代十国吴天宝元年-南唐开宝八年(908-975)属郢州。

北宋太平兴国元年-至道元年(976-995)属荆湖北路郢州。

北宋至道二年-靖康二年(996-1127)属湖北路武昌军。

南宋建炎元年-祥兴二年(1127-1279)属湖北路郢州。

元至元十六年-至正二十八年(1279-1368)属湖北省武昌路。

明洪武元年-清宣统三年(1368-1911)属湖北省武昌府。

1912年至1916年属湖北省江汉道。

1917年至1931年属湖北省。

1932年至1949年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25日蒲圻县获得解放。

1950年属湖北省沔阳专区。

1951年7月19日中南政委员会批准,撤销沔阳专区,蒲圻县属大冶专区。

1952年1月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大冶专区,蒲圻县属孝感专区。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专区,蒲圻县划归武汉市领导。

1960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蒲圻县,其行政区域并入并入咸宁县。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蒲圻县,以原蒲圻县并入咸宁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咸宁专区,蒲圻县属咸宁专区。

1970年-1986年属湖北省咸宁地区。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应城、蒲圻、仙桃、石首、麻城、利川市的批复》国函〔1986〕70号,撤销蒲圻县,设立蒲圻市(县级),以原蒲圻县的行政区域为蒲圻市的行政区域,属湖北省咸宁地区。

1998年6月11日,《关于湖北省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的批复》民行批〔1998〕22号,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属湖北省咸宁地区。

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咸宁地区设立地级咸宁市的批复》国函〔1998〕103号,撤销咸宁地区和县级咸宁市,设立地级咸宁市,原咸宁地区的赤壁市由省直辖,由咸宁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