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属回头乡回头保;1950-1953年属杨洪乡回头村;1953-1956年长城乡、杨洪乡合并为长洪乡属长洪乡;1956年2月-1958年9月属白霓乡长城农业合作社、灯塔3农业合作社;1958年9月-1961年6月名长城大队、长城社和灯塔3社合并为长城大队属白霓管理区;1961年6月长城大队为长城、长洪两个大队;1970年1月属长城大队长洪大队合并名长城大队;1970年1月-1975年12月属白霓公社大队;1975年2月撤区并社,阳光大队并入白霓公社;1975年12月长城大队划出1、2组成立的白霓公社林场;1981年6月长城大队改名回头岭大队、阳光大队改名老鸦大队;1984年2月更名回头岭村、老鸦村属白霓乡;1987年7月-2003年6月属白霓镇;2003年6月乡林场、回头岭村、老鸦村合并仍名回头岭村属白霓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