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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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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古为三国苗地,夏、商、周属荆州域。

春秋战国时为楚之边地。

秦时属荆州长沙郡。

西汉初,在今湘鄂毗邻地区置下隽县,县治在境内肖岭乡。

汉高祖五年(前202)长沙郡改长沙国,仍辖下隽县。

新莽(9-23),下隽改閇隽或闰隽,但时期很短。

东汉(25-220),长沙复为郡,属荆州,仍辖下隽县。

三国(222-280),下隽属吴,隶南郡,曾先后为周瑜、吕蒙之奉邑。

西晋(222-280),下隽隶长沙郡,析置巴陵县。

东晋(317-420),下隽属荆州。

南北朝时,南宋元嘉十六年(439),下隽改隶巴陵郡,属湘州;南齐(479-502),下隽仍隶巴陵郡,属鄂州。

南梁大同五年(539),置上隽郡,辖今湖南岳阳、临湘,郡治在下隽县治暇心畈(今肖岭乡霞星畈),析下隽地为乐化县(今通城县),并辖蒲圻(今赤壁市)、沙阳(今嘉鱼县)等县,崇阳仍为下隽县,隶鄂州上隽郡(崇阳、通城两县分治,实始于此)。

承圣三年(554)改下隽为隽州。

南陈(557-589)仍称下隽县,隶巴州上隽郡。

隋朝开皇中年(590),下隽与乐化先后并入蒲圻,隶鄂州郡。

唐朝天宝二年(743),下隽县改称唐年县,仍并乐化地;元和间(807-820)升县西锡山市为通城镇。

五代时,吴顺义(927),改唐年县为宗阳县,县治始迁至今天城镇;后属南唐仍称唐年县;后梁(907-923)未实际控制县境,仅遥改县名为临夏县,后晋(936-947)如法遥改县名为临江县。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改下隽名崇阳县,属湖北路,宋仁宗曾封其生母李宸妃为崇阳县君;熙宁五年(1072年)析通城镇为通城县。

南宋绍兴五年(1135),崇阳、通城复并,十五年后复析。

元代(1279-1368),崇阳分2乡,属湖北广行省武昌路。

明(1368-1644)、清(1644-1977)两代,崇阳县属湖北武昌府(明代崇阳分16里,清代设3乡、44保)。

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崇阳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专区,民国初期,境内行政区划沿用清制。

1927年,全县分为9区。

后,南京政府推行保甲制度,崇阳分为5区12乡,区辖乡、乡辖保、保辖甲。

1937年,全县分为3区、18联保、312保。

1938年,崇阳复分为12乡。

因县城沦陷,县政府迁往高枧、寒泉等地,管辖县境东南山区。

1944年,在沦陷区设西北办事处,辖边区8乡。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县仍为12乡,下辖72保,1173甲。

1949年5月,崇阳解放后至1952年,属湖北省大冶行政专员公署,全县划为4区、12乡。

1950年8月分区4区、105乡。

1951年分区8区、1镇、151乡。

1952年至1959年,崇阳属湖北省孝感行政专员公署。

1953年崇阳分为8区、130乡(镇)。

1954年分为7区12乡(镇)。

1956年2月,全县124乡合并为40乡,同年5月,全县7个区除苏塘区外,其余均撤。

1957年,恢复7区,仍辖40乡。

1958年10月,崇阳、通城、通山合并名崇阳县,12月恢复通山建置,同年实行政社合一,区改人民公社,城关镇亦改中心人民公社,乡改管理区。

1959年,孝感专区撤销,崇阳县隶属武汉市郊区。

1961年,崇阳、通城复析而治,同年,公社体制下放,8个人民公社分别改为区或镇,原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

是年,恢复孝感专署,崇阳仍隶属孝感专区。

1965年,崇阳县隶属咸宁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70年秋,全县43年公社合并为42个。

1984年,恢复区、乡建制,全县设6个区和2个区级镇、下辖33个乡、镇。

1998年12月,咸宁地区改市后,崇阳隶属咸宁市至今。

2001年,全县合并为8镇4乡。

同年10月,县政府驻地从县城东前进路72号迁至城北新区大集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