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属铜钟乡铜钟保,1949-1955年铜钟村、丫吉村分治均属铜钟乡,1956年,铜钟村、丫吉村分别变更为丫吉乡第五生产合作社和丫吉乡第四生产合作社,1958年,丫吉乡第五生产合作社变更为铜钟公社铜钟大队,其间,1971年,原团山大队的4个居民点(晒谷台、李家垅、曾家岭、孙家)拨铜钟大队管辖。
丫吉乡第四生产合作社变更为铜钟公社丫吉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乡建制,原铜钟公社铜钟大队变更为白霓区铜钟乡铜钟村,铜钟公社丫吉大队变更为白霓区铜钟乡丫吉村。
1987年撤区建乡,上述两地分别变更为铜钟乡铜钟村和铜钟乡丫吉村。
2003年乡镇体制改革铜钟村和丫吉村合并为铜钟乡铜钟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