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高村位于蕲春县刘河镇东南部,版图面积4.5平方公里,距离县城15公里,全村五个村民小组,208户、828人,耕地面积3700亩,农民人均收入8936元。近年来,村两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强化自治、共创和谐”的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广大村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之中,同时紧抓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这一契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注重普法宣传,提升法治管理水平,全村发生显著变化,现在村里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生活和谐,已成为全省闻名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大力落实“三保障”,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基础
组织领导有保障——该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民主法治领导小组,机制完善,确保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队伍建设有保障——为了及时掌握了解各阶段民主法治工作任务,该村建立了一支由村民任小组长的护村队、巡逻队,同时聘任了“三员队伍”成立了治安中心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制度有保障——经村两委商讨,制订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约束管理人员,做到各尽其能,尽忠尽责。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建设民主法治和谐美丽乡村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座谈会、小组会、塆子会的形式,让广大农民朋友共同参与,全方位宣传造势,在全村营造浓厚的民主法治氛围。
加强巡防,保障安定环境。积极发挥巡逻队、护村队的作用,特别是重点区域、重大节日,全天候开展巡查护村,确保村民安居乐业。
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维稳防线。积极引导“三员”上阵,及时化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同时,从源头上消除各种矛盾纠纷隐患。
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夯实维稳基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深入进行专项斗争,通过走访,摸排以及群众举报的途径,挖出村霸、塆霸,联系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铲除滋生恶势力的土壤。
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对村干组长进行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