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属鱼儿总。
清朝时属鱼儿总。
民国时属江陵。
1957年11月围垦菱角湖建立第五队,隶属草埠湖农场第五生产队。
1958年10月草埠湖农场划归当阳县,改名为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同年组建分场,为三分场镇南队。
1961年4月当阳县草埠湖人民公社更名为当阳县国营草埠湖农场,农场组建五分场、六分场,三分场改为五分场,为五分场镇南队。
1993年,镇东队并入镇南队。
1995年8月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为管理区五分场镇南队。
2003年2月撤销分场,金坡队并入镇南队。
2004年8月撤区建镇。
2006年10月合村并组,设立当阳市草埠湖镇镇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