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修《武昌县志》记载,明成化至清康熙年间,灵乡属武昌县灵溪乡灵一里、灵二里、灵三里、灵四里。
1914年改武昌县为鄂城县,灵乡属鄂城县第三区的灵一、灵二、灵三、灵四里。
1935年,灵乡属鄂城县第三区。
1942年,新四军第五师第十四旅南下抗日,建立革命根据地时,灵乡属大鄂第三区政务委员会。
建国初,灵乡属鄂城县毛家区的罗桥乡、贺余乡、燕窝乡、铺堰乡、下周乡、大汪畈乡、大桥乡和十姑乡。
1952年属鄂城县第十四、十五区的一部分。
1955年属大冶县金牛区谈桥乡、大桥乡和罗桥乡。
1956年属大冶县第十六指导组。
1957年属大冶县金牛区谈桥乡、大桥乡、罗桥乡。
1958年11月属上游人民公社,后并入金牛公社,辖谈桥、大桥、罗桥三个管理区。
1959年改为黄石市灵乡城市人民公社;1962年,恢复县制,为大冶县灵乡乡;1975年,撤区并社,将金牛区罗桥公社、矿山区的大桥、谈桥公社合并为大冶县灵乡人民公社;1980年,设立灵乡镇,与灵乡乡并列,实行镇、乡分管;1984年,乡镇合并,名为灵乡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