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属湖北省钟祥县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查区(荆门县烟墩区)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同年成立贫协委员会,属荆门县烟墩区辖;1952年成立成立互助组,属荆门县栗溪(十二区)管辖;1955年成立柴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成立柴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荆门县栗溪(第十二区)姚河乡辖;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与院子河合并为双龙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辖;1959年从双龙大队分出,成立民主大队,高峰人民公社改为栗溪人民公社,属栗溪人民公社辖;1961年5月恢复区建制,栗溪人民公社改为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辖;1975年撤区并社,属姚河公社辖;1978年姚河公社撤归栗溪公社,属栗溪公社辖;1981年更名为鹅项大队,属栗溪公社辖;1984年3月恢复区建制,同年“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鹅项大队改为鹅项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辖;1987年行政区域划分,属姚河乡辖;2001年3月姚河乡撤归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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