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湖北省 > 荆门市 > 东宝区 > 栗溪镇 > 南庄河村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栗溪镇南庄河村历史沿革

[移动版]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荆门县烟墩区)管辖;1949年栗溪解放,10月建和平村;1950年成立和平贫协委员会;1952年成立和平互助组;1955年成立和平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2月前属荆门县烟墩区安团乡管辖;1956年成立和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年初,划归荆门县栗溪(第十二区)西河乡管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立和平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西河乡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姚河公社西河管理区管辖;1977年将第一生产队划归代湾煤矿管辖;1978年11月,姚河公社撤归栗溪公社,属栗溪公社西河管理区管辖;1981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更名南庄河大队,属栗溪公社西河管理区管辖;1984年3月设区建乡时,南庄河大队改为南庄河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西河乡管辖;1987年10月栗溪区分为栗溪镇、马河镇、姚河乡,属姚河乡管辖;2001年3月姚河乡撤归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