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属湖广道承天府钟祥县管辖;清朝时期属远安县公平乡管辖;民国时期为和平保和高峰保组成,属当阳县观音乡管辖;1949年属当阳县育溪区管辖;1955年农业合作社时成立和平、高峰两个初级社,属当阳县育溪区管辖;1956年成立和平、高峰两个高级社,属当阳县育溪区管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立和平、高峰大队,属荆门县烟墩区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管辖;1964年和平大队、高峰大队合并成双河大队,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属栗溪公社管辖;1981年因县内重名更名为河口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同年“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河口大队改为河口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撤区设镇,属栗溪镇管辖;1987年10月乡镇体制改革,原栗溪镇分为栗溪、姚河、马河3个乡镇,同年河口村更名为双河村,属马河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