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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刘院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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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年间属荆门州平泰村管辖。

清光绪年间废村设乡,属荆门州西南乡管辖。

民国时期为第28保,属烟墩乡管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荆门县第三区烟墩乡管辖。

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设立团结初级社和红金初级社,属烟墩乡管辖。

1957年团结和红金初级社合并为团结高级社,仍属烟墩乡管辖。

1958年8月全部公社化,设立刘院大队,属袁集万能人民公社管辖。

1960年11月设荆门县烟墩区,同时设立小公社,属烟墩区周集公社管辖。

1968年4月,属烟墩区革委会周集公社革委会管辖。

1975年11月撤区并社,属烟墩公社管辖。

1976年将幸福大队六、七组划归到刘院大队管辖。

1984年恢复区建制,同年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刘院大队改为刘院村村民委员会,属烟墩区管辖。

1998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烟墩镇更名为漳河镇,属漳河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