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谷城县志》记载:“龚家河在县东三十五里”,属谷城县管辖。
民国初期,属城厢区管辖。
民国19年,属1区管辖。
建国初期,属北河区龚家河乡管辖。
1956年春,原龚家河乡的日光、三合、谷光三个初级合作社合并,转入高级合作社,取名为日光社,属县辖三岔路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改称为日光大队,属北河人民公社三岔路管理区管辖。
1961年,属北河区三岔路公社管辖。
1963年以革命词藻更名为红星大队。
1975年8月,属北河区三岔路管理区管辖。
1981年县政府第27号文件将其命名为龚家河大队。
1984年龚家河大队更名为龚家河村,属北河区三岔路乡管辖。
1985年,属北河镇三岔路乡管辖。
2000年范家河村并入龚家河村。
2001年4月,撤销北河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城关镇,龚家河村属城关镇管辖至今。
2018年11月9日撤销龚家河村村民委员会,设立谷伯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