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末年该地得名次河。
1912年沿用清末区、村制,隶属崇礼区,称茨河村。
1931年,始称茨河镇。
1943年,更名为茨河乡。
1948年,属谷城县第四区(庙滩)管理。
1951年,单设茨河区(第5区),下辖9乡。
1956年撤区建乡,境内设茨河、杨村2个县辖乡。
1958年撤销茨河、杨村2个乡,成立新农村人民公社。
1959年,改为茨河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制,隶属庙滩区管辖,称茨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复称茨河人民公社。
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成立县辖茨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