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出现前庄这个地名。
光绪三十四年所辖区域隶属崇礼区前后庄村。
民国初年所辖区域隶属崇礼区前庄村。
公元1930年所辖区域隶属3区盛康。
公元1936年所辖区域隶属3区前后庄乡。
1949年建国前夕所辖区域隶属4区。
1950年6月,所辖区域隶属茨河区前庄乡。
1951年所辖区域隶属茨河区(第五区)管辖。
1956年取名五星社。
1958年更名五星大队隶属新农村人民公社管辖。
1959年隶属茨河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恢复区制,随着茨河公社一起并入庙滩区。
1975年撤区并社后茨河与庙滩分设,隶属茨河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五星大队更名为前庄大队。
1984年撤社建镇,更名为前庄村隶属茨河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