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设龙城里,清朝时期设龙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相继属复兴、中和、龙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始设两河区人民政府,1951年3月依序更名为第四区公所,1952年8月设立第十区(白马岭),1955年4月撤销第十区,并入第四区(营盘),1956年3月小乡合并后更名为第三区(两河口),1957年1月增辖沙镇溪镇,5月置第七区(陕西营),8月依序复名为第四区。
1958年11月撤区建社,设置两河人民公社,1961年4月复置两河区,辖两河、太坪、营盘、京丈、新建、二甲、月明人民公社,1975年10月撤区并社,设置两河口人民公社,辖两河、太坪、新建、二甲、月明管理区,1984年2月撤社建乡,设置两河口区公所,辖两河口乡、太坪乡、营盘乡、京丈乡、新建乡、二甲乡、月明乡、青坪乡、谭家乡。
1985年10月设置两河口镇,与两河口区公所合署办公。
1987年9月撤区并乡,设置两河口镇,自此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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