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洪湖市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历史沿革

[移动版]

夏商时为古云梦地,属《禹贡》荆州域。

西周武王封州国,都城黄蓬山(今洪湖市乌林镇)。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置州陵县,为建县之始,县治黄蓬山,隶荆州南郡。

新莽代汉(9)改南郡为南顺郡,改州陵县为江夏县,徙县治龙穴洲北(今洪湖市新滩口附近)。

东汉建武元年(25),恢复南郡州陵县。

建安十三年(208),省州陵县属吴国江夏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复置州陵县隶南郡。

永兴二年(305),侨置成都郡,割州陵县隶成都王颖国。

建兴三年(314),州陵县还南郡。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州陵县改属巴陵郡。

梁天监二年(503),置州陵郡领州陵一县。

北朝西魏大统十七年(551),省州陵改置建兴县,属沔阳郡。

隋开皇元年(581),建兴县属复州;大业三年(607),改建兴县为沔阳县,属沔阳郡。

唐武德五年(622),沔阳县属复州隶山南道。

北宋乾德三年(965),以沔阳县南境“白沙征科巡院”升置玉沙县,属江陵府;宝元二年(1039),省沔阳县为镇,并入玉沙县。

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复州为路,玉沙为复州路附郭县;元至元十五年(1278),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属湖北宣慰司,旋隶河南行省。

明洪武元年(1368),沔阳府改属湖广行省;洪武九年(1376),降府为州,玉沙县并入沔阳州,属湖广布政使司。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文泉县属汉阳府。

乾隆三十年(1765)省文泉县并入沔阳州。

1912年改为沔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

1926年废道,先后隶湖北省政府,湖北第六、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在新堤设沔阳专署、新堤为其直辖市,洪湖境域分属新堤市、沔阳县、监利县、嘉鱼县、汉阳县。

1951年6月撤销沔阳专署、新堤市,设立洪湖县,以原沔阳南部的曹市、峰口、小沙口、汊河口、大同和嘉鱼县的龙口、燕窝等区乡及原新堤市为行政区域,隶属荆州专署,县政府驻新堤镇。

1956年7月2日,将汉阳县新滩区大型、北洲、宋家、霍家和荻障5乡划入洪湖县;1957年上半年将监利县瞿家湾乡及沔阳县杨林尾区大岭乡及作才岭、长河口等区域划入洪湖县;1964年将洪湖县洪湖区周河公社划入监利县,至此洪湖辖域未再变动。

1987年7月撤县建市,市人民政府驻新堤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