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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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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三代,属荆、扬二州。

春秋战国时属楚。

秦属九江郡。

后改属衡山郡。

市政府驻黄州区。

黄冈县黄州镇。

汉为江夏郡地。

三国魏置弋阳郡。

东晋咸和初改西阳郡。

南朝齐置齐安郡。

北齐于西阳郡置巴州,于齐安郡置衡州,南朝陈废州。

北周复置衡州。

隋开皇五年(585年)改衡州为黄州,大业初改黄州为永安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复改永安郡为黄州。

宋为黄州齐安郡。

元为黄州路。

明、清为黄州府。

1914年属江汉道。

1932年分属第三行政督察区和第四行政督察区;同年安徽省英山县划属湖北省。

1936年设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设黄冈专区,辖黄冈、黄梅、广济、蕲春、英山、浠水、罗田、麻城8县。

1951年析置新洲、胜利2县,原大冶专区所属阳新、大冶、鄂城3县和孝感专区所属红安县划入,共辖14县。

1955年撤销胜利县,并入麻城、罗田2县。

1959年大冶县划归黄石市。

1960年改鄂城县为鄂城市,1961年复为鄂城县。

1965年阳新、鄂城2县划归咸宁专区。

1970年改称黄冈地区。

1979年咸宁地区鄂城县划入,改置鄂城市。

1983年新洲县划归武汉市;鄂城市与黄冈县黄州镇合置省辖鄂州市。

1986年撤销麻城县,改置麻城市(县级)。

1987年撤销广济县,改置武穴市(县级);黄州镇划归黄冈县。

1990年撤销黄冈县,改置黄州市(县级)。

1995年12月,撤销黄冈地区,设立黄冈市,为省辖市,同时撤黄州市,分设黄州区和团风县。

现辖黄州区1区,团风、红安、罗田、英山、浠水、蕲春、黄梅7县,代管麻城、武穴2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