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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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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之世,市地属三苗。

夏、商时,市地属荆州之域。

西周时称鄂,为鄂侯领地。

夷王七年(前887),楚王熊渠(子爵)攻杨越至鄂(今鄂州、大冶),封其中子熊红为鄂王,市地为楚国鄂王辖地。

春秋战国属楚、秦。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秦白起攻楚,取郢为南郡。

当时市地在南郡境内。

汉高祖六年(前201),汉分南郡置江夏郡,有鄂县、下雉县等14县,市地在鄂县境内。

三国时期,蜀汉章武元年、魏黄初二年(221),孙权自公安迁都于鄂(今鄂州),改鄂为武昌并割鄂之南建阳新县,以武昌、下雉、阳新、柴桑、沙羡、浔阳六县为武昌郡,市地在武昌郡之武昌(今鄂州)、阳新两县之间的下雉县境内。

魏黄初四年(223),孙权将郡治迁至夏口(今汉口)。

又改武昌郡为江夏郡,市地在江夏郡之武昌、阳新县境内。

西晋太康元年(280),改江夏郡为武昌郡,以武昌、柴桑、鄂县、阳新、沙羡、沙阳、高陵等七县属地。

市地在武昌、鄂县、阳新三县境内。

不久,武昌与鄂县合并,仍为武昌县,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东晋安帝义熙元至四年(405-409),下雉县并入阳新县。

市地在武昌、阳新两县境内。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置郢州于汝南(今武昌县),市地在郢州武昌、阳新两县境内,梁置西陵县于此,后废。

隋开皇九年(589),改阳新为富川,不久改富川为永兴,市地在武昌、永兴两县境内。

唐代市地在鄂州武昌、永兴两县境内。

唐末,南方九国兴起,市地在吴国境内。

唐哀帝天佑二年(905),吴王杨行密将永兴县和武昌划出一块地盘置青山场院,进行大规模采矿、开炉冶炼。

市地在吴国鄂州境内。

五代十国时市地在鄂州武昌县、永兴县境内,梁唐时属吴、晋、汉、后周北宋初时局南唐。

宋乾德五年(967),南唐始建大冶县。

从此,自宋至民国市地隶属兴国路、兴国州、武昌府、湖北省大冶县。

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升永县为永兴军。

次年,改永兴军为光国军。

大冶县先后属永兴军与兴国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升兴国军为兴国路,隶属于江西行省;元至元三十年(1293)兴国路划归湖广行省,市地隶属兴国路大冶县。

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改兴国路为兴国府;明洪武九年(1376),将兴国府降级为兴国州,市地先后隶属兴国府和兴国州大冶县。

清康熙三年(1664),市地属武昌府大冶县;雍正元年至十三年(1723-1735),分湖广行省,设置湖北省。

市地隶属湖北省武昌府大冶县。

民国十六年(1927),大冶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

民国十九年(1930)成立大冶县苏维埃政府,先后隶属于湖北省鄂东革命委员会、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鄂东办事处,湘鄂赣省鄂东南苏维埃政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国民政府在省、县之间设立湖北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市地属湖北省第二专署大冶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改属第一专署。

民国二十七年(1938)大冶沦陷,日军在大冶建立伪政权,盗称“中华民国湖北省大冶县政府”,并在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建置“石黄示范区”,国民党大冶县政府则流亡至毛铺等地。

民国三十一年(194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五师14旅,在大冶、阳新、鄂城等地先后建立大鄂政务委员会、鄂大政务委员会、阳大政务委员会,统属于鄂南政务委员会领导。

民国三十四年(1945)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国民党大冶县政府接管,复置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隶属大冶县辖。

民国三十七年(1948)将石灰窑和黄石港两镇合并为石黄镇,隶属于大冶县。

1949年5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大冶县石黄镇。

1949年5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阳新县,隶属大冶专区。

1949年6月12日,“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石灰窑工业特区特派员办事处”成立。

不久经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湖北大冶特区办事处”,直属中原临时人民政府领导。

6月9日,成立大冶县人民政府。

9月29日,划石黄镇、铁麓等乡成立“湖北省大冶工矿特区人民政府”。

1950年8月21日,湖北省辖黄石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