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尧时属樊国。
夏孔甲时属刘累封地鄂都。
商代属鄂国。
西周时属楚国鄂邑。
秦、汉时属鄂县。
魏黄初二年(221),吴王孙权改鄂县为武昌县,属武昌县。
隋大业三年(607),析武昌县西境置城塘县,属城塘县。
隋大业九(613)城塘县并入武昌县,属武昌县。
1913年武昌县改名寿昌县,属寿昌县。
1914年寿昌县改名鄂城县,属鄂城县。
1960年11月1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5次会议通过,撤销鄂城县,设立鄂城市。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4次会议通过,撤销鄂城市,恢复鄂城县。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鄂城县隶属咸宁专区。
1979年11月16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设立荆门、鄂城、老河口、随州四个市的批复》国发〔1979〕269号,设立鄂城市(县级),以鄂城县城关镇为其行政区域,由咸宁地区领导。
1979年12月19日湖北省革委会报告备案,咸宁地区的鄂城市和鄂城县划归黄冈地区管辖。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地市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国函〔1983〕字164号,撤销鄂城市、鄂城县,设立鄂州市(地级),以原鄂城市、鄂城县(葛店、杨叶、花湖公社除外)及黄冈县的黄州镇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87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鄂州市设立市辖区的批复》国函〔1987〕139号,鄂州市设华容区,辖临江、蒲团、大湾三乡和庙岭、胡林、葛店、华容、段店五镇,区人民政府驻华容镇。
1987年8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华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