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辟汉口为通商口岸,咸丰十一年(1861),英、德、俄、法、日等国相继在江岸地区建立租界。
光绪二十五年(1899),汉口成立夏口厅,江岸地区租界外刘家花园(今江汉北路)至大智门一带属大智坊。
三十三年(1907),大智坊已延伸至华清街一带。
1917年3月,汉口德租界收回;8月,设汉口特别区管理局。
1920年,汉口租界外的江岸地区为汉口第四区、第六区。
1925年3月,俄租界收回,设汉口特区管理局。
1926年,原德租界范围的汉口特别区管理局、原俄租界范围的汉口特区管理局,分别改称汉口市第一特别区管理局、汉口市第二特别区管理局。
1927年3月,汉口英租界收回,设汉口第三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1929年1月,汉口市第一特别区管理局和第二特别区管理局撤销;7月,并入汉口特别市第六、七、八、九区辖地。
1938年10月底,武汉被日军占领。
1945年,汉口市政府在江岸地区设中山、大智、汉景、和平、云樵、张公、复兴等区公所。
1946年1月,设第六区(中山区)、第七区(大智区)、第八区(汉景区)、第九区(和平区)、第十区(云樵区)、第十二区(张公区)、第十三区(复兴区)公所。
1949年6月,江岸地区被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接管。
1950年1月,经过调整、合并,江岸地区的区公所改为武汉市第五区和第六区;7月,第五、六两区合并为第四区;12月,武汉市第四区人民政府改称江岸区人民政府。
1968年7月,江岸区改称二七区。
1969年11月,取消二七区名称,恢复江岸区区名。
1980年1月,命名为江岸区人民政府。
至今,江岸区人民政府历史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