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江陵县被命名为2023年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
2021年11月,江陵县被确定为第一批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江陵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江陵县人口数量为27.82万人,位列荆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位,位列湖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8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860位。
2021年1月,湖北省科技厅公布江陵县为第二批湖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单位。
2020年5月,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出炉,江陵县榜上有名。
2020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江陵县为2019年国家园林县城。
2019年11月,江陵县被命名为2019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18年8月,江陵县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17年2月,江陵县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