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属荆州府江陵县郝穴口巡检司。
清朝,属荆州府江陵县东南乡鹤穴汛。
民国时期(1912-1949),属江陵县第五区郝东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江陵县第七区永兴乡。
1956年,高级农业合作化时,称黎湖高级农业合作社,属永兴指导组永兴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命名为黎湖大队,属郝穴人民公社永兴管理区。
1959年,郝穴人民公社更名为熊河人民公社,属熊河人民公社永兴管理区。
1961年,撤社设区,属熊河区永兴人民公社。
1965年,更名为花南大队,属熊河区永兴人民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属熊河人民公社永兴管理区。
1984年,设区建乡(镇),更名为花南村,属熊河区永兴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属熊河镇。
1994年,属江陵区熊河镇。
1995年,全县统一更换群众自治组织公章,将花南刻为花兰,故更名为花兰村。
1998年,属江陵县熊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