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属江陵县郝穴口巡检司。
清朝,属江陵县南乡沙市汛。
民国初年,属沙市保卫总团西寺黄场团防分局和资福寺团防分局。
民国二十年(1931),属江陵县三区(岑河),所辖资林镇联保、西寺乡联保及三湖乡联保。
民国35年即1946年,废区改设乡,属杨西乡,随后改为福林乡及中南乡(部分)。
新中国成立初期,分属江陵县第三区(岑河)和第五区(郝穴)。
1952年,资市镇属九区。
1955年成立资市乡,属江陵县六区(滩桥)。
1956年上半年,滩桥区和岑河区合并,组建滩桥指导组,资市乡属之。
1959年改设为潘市、资市两个管理区。
1961年,成立潘市公社和资市公社,隶属滩桥区。
1975年10月,原潘市公社的黄场、花港、潘市、花章4个大队及资市公社从滩桥区分出,单独组建资市人民公社。
1984年,成立资市直属乡。
1987年11月,改称资市镇。
1994年11月,资市镇划属荆沙市江陵区,1998年10月后隶属江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