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属荆州府江陵县郝穴口巡检司。
清朝,属荆州府江陵县南乡沙市汛。
民国时期(1912-1949),属江陵县三区、杨西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属江陵县三区(岑河)。
1956年,高级合作社时称潘市高级农业合作社,属滩桥指导组潘市乡。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潘市高级合作社更名为新桥大队,属滩桥人民公社潘市管理区。
1961年,撤社设区,属滩桥区潘市人民公社。
1964年,新桥大队更名潘市大队,属滩桥区资市人民公社。
1975年10月,撤区并社,从滩桥析出,单独组建资市直属乡,属江陵县资市直属乡。
1984年,潘市大队更名为潘市村,属江陵县资市乡。
1987年,撤区建乡(镇),属江陵县资市镇。
1994年11月,属于江陵区资市镇。
1998年10月,属江陵县资市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