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废除保甲制,属天生区,名火龙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新建公社,更名为火龙大队;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茅田区,为火龙大队;1966年,更名为光明大队;1975年,撤区并社,属细沙公社,名为光明大队;1984年,撤社建区(乡),属茅田区火龙乡,更名为火龙村;1996年,撤区建乡(镇),属天生镇,名为火龙村;2001年,撤并调整,属长梁乡,名火龙村村民委员会;2012年,调整建制,属长粱乡,名为火龙社区居民委员会;2017年长粱乡撤乡建镇,火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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