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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宋河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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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始属京山县;民国属京山县第八区;1949年5月属京山县第四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名宋河人民公社,辖原三阳、宋河、罗店三个区;1961年改为区社制时,为宋河区,辖龙王、苍台、合兴、石庙、汤殷、天子、坪坝、晏店8个公社;1975年10月撤区并社时,宋河区分为3个公社:原龙王、苍台、合兴、石庙4个公社合并为石庙公社,原坪坝、晏店2个公社合并为坪坝公社;原汤殷、天子及原三阳区的团林公社合并为宋河公社;1978年冬,原团林公社仍划归三阳公社,石庙和宋河合并,仍定名为宋河公社;1984年3月宋河公社改为宋河区;1987年10月撤区设镇,为宋河镇至今。

2018年2月22日,京山撤县设市,以原京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京山市的行政区域,宋河镇归京山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