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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经开区白浪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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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匡正二年(公元前611)8月,楚子乘马日会师于临品(今丹江口市境,汉江南),分为工队:子越自石溪(今丹江门市境),子贝自仞以伐庸,遂灭庸。

据十堰市学者张培玉考,“仞”就是现今白浪。

公元前827年-782年,西周宣工时,王命召伯虎,开辟江汉之浒,此时,糜子国受封子爵,白浪域归糜子国。

楚穆王十年(公元前616),楚国太师潘崇率军灭麋子国,至楚庄王三年(公元前611),白浪域属楚国。

周赧王姬延三年(公元前312)秦楚丹阳,蓝田之战,楚军败。

割上庸、汉北地于秦,白浪域归秦。

周赧王姬延十一年(公元前304),秦楚盟于黄棘(今河南省南阳市),秦复予楚上庸,白浪域复归楚。

周赧王姬延三十五年(公元前280),秦攻楚黔中,楚献汉北及上庸地与秦交换黔中,白浪域又归秦。

公元前246-207年,白浪域属汉中郡锡县。

公元前206-25年,西汉年郡置沿袭秦制,白浪隶属汉中郡长利县(今郧县)。

东汉建武六年(30)长利人锡县,隶属汉中郡,白浪域地复属汉中郡锡县。

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蜀将孟达举郡降魏后,曹丕改房陵为新城郡,白浪域属新城郡。

魏明帝曹叡太和二年(228年),立锡郡,白浪域属锡郡。

三国魏明帝景初元年(237),省锡郡,以锡县属魏兴郡。

魏高贵乡公(曹髦)甘露四年(259),新城郡复置上庸郡。

此后,白浪域魏国荆州上庸郡。

晋武帝(司马炎)秦始三年(267),曾分益州与梁州,后因战乱而虚悬。

但郡置袭三国,白浪域属荆州上庸郡。

太康四年(283)析锡县复置长利县,白浪属长利县。

太康五年(284)置郧乡县,白浪域属魏兴郡之郧乡县。

晋穆帝司马聃永和三年(347),桓温伐蜀,克成都,复立梁州于汉中,白浪隶属汉中郡,晋安帝司马德宗义熙三年(407),梁州刺史移治魏兴(郧乡),则十堰白浪即在州治。

孝武帝刘骏孝建元年(454),梁州侨立南北正上洛(侨陕南为北上洛,侨长利为南上洛)。

孝武帝大明三年(459),以实土划给侨郡县(土断),使正上洛定治于长利(今郧县)。

郡属有郧乡县、锡县(汉水南岸有长利谷,长利帮城及锡穴,锡在长利之西),白浪在南朝刘宋时代,地属梁州魏兴郡之长利(长利属梁州,南北正上洛属雍州,白浪在长利)。

齐高帝建元二年(480),置齐兴郡,白浪域属齐兴郡。

梁武帝大同三年(537),淅州复为西魏所有。

在南朝萧齐时代,白浪属北魏淅州。

南朝陈武帝陈霸光永定元年(557),梁兴州刺史席固,以州降西魏,西魏改为丰州(州治设在均县),后移州治于武当。

白浪地属丰州广福。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丰州为均州,白浪域属均州郧乡县,仁寿元年(601),以避太子杨广之讳,改广福为安福郡,白浪域属安福郡。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废州为郡,均州改为淅阳郡和南乡郡,白浪亦改属淅阳郡。

唐贞观元年(627),堵阳、安福二县并入郧乡,白浪域属郧乡。

贞观八年(634),复立均州,白浪域属均州郧乡县。

907-960年,白浪域属均州郧乡县。

宋宣和元年(1119年),在均州置武当军,白浪域属京西南路武当军郧乡县。

南宋建炎二年(1128)春,金人南侵,开始了长期的宋、金对峙时期,白浪境域为抗金的前哨阵地之一,直至绍兴三十一年(1161)收复失地,白浪人民参与抗金33年之久。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郧乡县为郧县。

白浪域属郧县。

至元二十七年(1290)立襄阳路,白浪域属襄阳路均州郧县。

元顺帝于至元三年(1337),圣旨《戒臣下碑》。

圣旨大意是:元顺帝以前九位元代皇帝重视武当山玄武神,玄武是北方之神,蒙古族也由北方入主中原,再则元顺帝生日与玄武生日同是三月三日,顺帝认为是吉兆.玄武神佑国佑民,元顺帝圣旨免去武当山周围八百里的农、工、商、匠、地等税收和差役,供养宫观,并明令圈地:“嵩口、嵩坪、梅溪、双谷、白浪、平堰等处村子”为庙产。

明洪武元年(1368)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白浪域属承宣布政使司襄阳路均州郧县。

明成化十二年(1476),置邸阳府。

此后,白浪域属湖广布政使司郧阳府邸县。

清初沿明制,设郧阳府,府署即设郧县,县南境有花果园镇及十堰镇,白浪域属十堰镇。

康熙三年(1644),实行行省制,白浪域属湖北布政使司郧阳府邸县。

嘉庆七年(1802),郧阳府为加强地方联通协防,设塘铺29处,十堰设陆塘5处,即:黄龙滩塘、小岭塘、大岭塘、茅箭塘和茅塔塘,白浪域属茅箭塘。

咸丰三年(1853)七月,茅塔河、田湖堰河洪水猛涨,鲁家营(今白浪郑家湾)全村冲毁。

咸丰八年(1858),郧阳镇中,总兵及中营、前营分兵298名在郧县设讯塘29处,用于维护地方治安、递公文、沟通地方军事联络。

十堰地区设陆塘5处:茅箭塘:兵10名;茅塔塘:兵7名;花果塘:兵14名;黄龙滩塘:兵25名;白浪塘:兵8名。

同治九年(1870),在茅箭设陆塘,作为维护地方治安、传递公文的机构.驻有武装人员。

白浪域属茅箭塘。

光绪十年(1884),推行地方自治,废里甲置乡村。

均州设8乡54村,白浪域内的白浪村、白浪堂村和七川村等属均州西乡白浪村。

宣统三年(1911)十月底,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后,国民军政府裁府州厅设县,白浪域内的白浪村、白浪堂村和七星村等属湖北省均县。

民国二十三年(1934),湖北省所属行政督察区,改称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白浪隶属第十一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公署均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均县设8区,68乡,白浪域属均县大区(区公所在六里坪)白浪乡。

民国二十五年(1936),均县设4区38乡,白浪域属均县三区白浪乡。

民国三十一年(1942),8月1日,均县裁撤区署,成立了21个乡(镇),白浪域为均县白浪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9月,中共中原局鄂西北第三专署(即武当专署)在十堰域地建立均郧房县政权机关和中心县委。

下辖茅塔、白浪和官山三个区委及政权组织。

民国三十六年(1947)3月16日,均县乡镇调整,设14个乡镇,白浪域为均县白浪乡,乡公所设在郑家湾,管辖白浪、白浪堂、七星、小河、罗家河、红庙村和大坪村、茅塔、枧槽、胡家、鸳鸯村等。

是年底,白浪乡先于均县各乡解放,白浪及附近地域始由郧县管辖成立白浪区公所,辖13个乡,面积390平方公里。

民国三十七年(1948)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十堰地区成立十堰区、白浪区、花果区和黄龙区4个区民主政府和部分村级人民政权组织。

12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36团、50团、58团于黄龙滩夹击国民党17师12团,歼敌千余人,解放黄龙镇。

至此,十堰地区宣告解放。

1950年2月1日,两郧专署划归湖北建制,改称郧阳专署,辖郧县、郧西、均县、房县、竹山、竹溪。

白浪域属郧县。

1952年郧县区乡调整,白浪境内设白浪区公所,为郧县第十七区,辖11个乡。

12月,郧阳、襄阳两专署合并,白浪域属襄阳专署郧县。

1956年2月,白浪区与十堰区合并为十堰区。

白浪域为白浪乡,下置马路等农业合作社(一般为高级社)。

1958年9月,白浪从十堰区析出建乡,成立白浪乡。

10月,郧县政府撤销区、乡政权组织,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白浪乡易名为:英雄人民公社。

1961年6月,郧县恢复区委建制,全县设14个区委,103个乡级人民公社。

白浪、十堰两公社合并为十堰区,白浪域属十堰区白浪公社。

1965年1月1日,郧阳县改名为郧县。

7月,郧阳专署恢复建置,白浪域属郧阳专署郧县十堰区。

1968年1月22日,郧阳十堰办事处革命委员会成立,白浪域属白浪公社.辖有:鸳鸯、马路、大坪、东沟等22二个大队。

1969年11月2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郧阳十堰办事处,设立十堰市(县级),由郧阳专署领导。

白浪域属十堰市十堰区白浪公社。

1971年1月31日,十堰市“撤区并社”。

撤销十堰、黄龙两个区,将原18个公社合并为8个公社。

白浪域地建置为白浪公社,由原大坪、茅塔、白浪三个小公社合并而成,管辖鸳鸯、马路、大坪、唐家湾等25个大队。

1975年1月4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原十堰市和第二汽车制造厂实行“政企合一”体制。

政企组织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是时,白浪境域属十堰市革命委员会。

1986年9月19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白浪区公所管辖的茅坪乡和东沟乡并入张湾区,白浪区公所管辖的大川乡、小川乡、唐家乡、大庙乡、茅塔乡、大坪乡、小河乡、鸳鸯乡并入茅箭区,白浪区公所撤销。

白浪境内设中观街道办事处和小河乡。

中观街道办事处辖:马路村、柯家垭村、白浪村和白浪塘村。

小河乡辖:小河村、七星村、罗家河村、方块村、红庙村等。

1987年10月30日,白浪街道成立,管辖原中观街道和小河乡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