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12年(1476)设郧阳府,垭子社区域隶属郧阳府郧县。
清同治5年(1866)垭子村隶属郧县南乡十堰保。
民国初年垭子村隶属郧县十堰区十堰保垭子村。
民国二十九年(1940)垭子村隶属黄龙区十堰乡十堰保。
民国35年(1946)中共中原局鄂西北军第三专署,在十堰域地建均郧房民主政府和中心县委,设茅塔、白浪、官山三个区委及民主政府,垭子村隶属白浪民主区政府。
1948年6月,中共设陕南两郧专署,垭子村隶属两郧专署郧县十堰区十堰乡。
1950年,两郧专署由陕西省划归湖北省管辖,两郧专署改为郧阳专署,垭子村隶属郧阳专署郧县十堰区十堰乡垭子村。
1956年2月,垭子村改为安乐高级社。
1958年3月,政社合一,十堰乡改为五星人民公社,安乐高级社改为安乐大队,属五星人民公社。
1961年6月,英雄公社(白浪)与五星公社合并,成立十堰区,下设小公社,垭子大队,隶属十堰公社。
1971年撤区并社,垭子大队隶属十堰公社垭子大队。
1980年9月,由市政府批准,划出垭子大队一、二队,十堰大队五、六队和百二河、代价沟部分生产队成立垭子居委会,隶属十堰市五堰街办。
1984年4月,撤社建区,垭子居委会隶属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
1987年2月,成立二堰街道办事处,垭子居委会隶属二堰街。
2001年5月,垭子居委会、供电居委会合并,成立垭子社区居委会,隶属茅箭区二堰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