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代编修的《郧阳志》记载:嘉庆七年(1802),郧阳府为加强地方联通协防,十堰设陆塘5处,时属郧县茅箭塘。
同治五年(1866),属郧县茅箭保。
民国初,郧县设区,属十堰区茅箭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郧县并区设乡,属黄龙区十堰乡。
1949年4月,属郧县十堰区茅箭村三个闾的管辖范围。
1951年7月,茅箭村升为茅箭乡,三个闾改为三个自然村。
1952年7月,茅箭乡划归白浪区公所。
1955年12月,三个自然村改为三个初级社。
1956年2月,三个初级社合并为建全高级社,仍属茅箭乡。
1958年9月,政设合一,改为建全生产大队,隶属英雄人民公社茅箭管理区。
1961年6月,重设十堰区建全生产大队更名为茅箭生产大队,隶属郧县十堰区茅箭公社。
1971年,撤区并社,隶属十堰乡茅箭公社。
1984年,撤社建区,茅箭生产大队更名为茅箭堂村,归茅箭区武当路街道管辖。
1997年1月,划归茅箭区东城开发区管辖。
2003年,东城开发区与鸳鸯乡合署办公,属茅箭区鸳鸯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