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咸宁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益寿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属武安堰区所辖。
1951年5月划归新成立的刘集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称“双柏十一大队”。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归刘集区管辖。
1981年8月双柏十一大队更名为葫芦潭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刘集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刘集镇管辖。
1987年9月撤区并乡,从刘集镇划出增设安集镇,归安集镇所辖。
2001年3月,随安集镇并入武安镇管辖至今;2002年有红岗村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