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此地属江陵县龙北五区;解放初期,为雷场村和三台村两个居民点,1950年两村合并,称全心大队,属江陵县十二区洪市乡;1954年,张金区划归潜江,全心大队划归浩口,改名雷场大队,属浩口区洪宋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称雷场大队,属浩口人民公社洪宋公社;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属浩口区洪宋乡;1975年1月撤区并社,属浩口公社洪宋小公社;1984年,设区建乡,属浩口区洪宋乡,原名称雷场大队更名为雷场村;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后,属浩口镇洪宋管理区;201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属浩口镇,名为雷场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