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属荆门县第十一区积樊乡。
1955年,成立卫星、英雄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分为卫星、英雄两个生产大队。
属卫星(李市)人民公社蝴蝶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镇建制后,属李市区蝴蝶人民公社。
1975年12月,撤区并社后,属毛李人民公社蝴蝶管理区。
1984年设区建乡后,英雄大队、卫星大队分别更名为英雄村、卫星村,属毛李区蝴蝶乡。
1985年乡镇体制改革后,属毛李镇。
2005年英雄村与卫星村合并后,仍称英雄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