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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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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5月28日,国务院批复湖北省革命委员会的报告,批准划兴山县新华、长坊、木鱼、红花、九冲5个公社和千家坪药材场,划巴东县下谷、板桥、石磨3个公社,划房县盘水、官封、板仓、红举、东溪、盘龙、宋洛、朝阳、阳日、武山、苗丰、古水、松柏、清泉、麻湾、二荒坪16个公社和田家山药材场、大九湖农场成立神农架林区,至此,神农架林区正式建置,属湖北省直辖,区革委会驻木鱼公社木鱼坪。

建置后,由于客观原因,石磨、板桥、下谷3个公社由巴东县代管,二荒坪公社由房县代管,其余兴山、房县所划入的公社、场分别由松柏、后河(盘水)、红坪、木鱼4个国营林场管辖。

1971年神农架林区划归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

当年冬,取消4个国营林场的行政职能,建立林区革命委员会下属的阳日、盘水、木鱼3个区革委会,分别管辖各公社、场。

1972年3月复归省直辖。

6月,省革委会主任张体学视察神农架林区,亲自宣布省革委会决定:神农架林区治所由木鱼公社木鱼坪迁至松柏公社松香坪。

1975年撤区并社,撤销阳日、盘水、木鱼3个区革委会,撤销千家坪药材场。

建立红花公社、板仓公社、宋洛公社、盘水公社、阳日公社、新华公社、松柏镇、九湖农场、田家山药材场6社2场1镇行政管理机构。

1976年5月将神农架林区划归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管辖。

1980年11月,省政府批准撤销神农架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归郧阳地区管辖。

1983年10月,神农架林区又复归省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