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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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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周为楚地,秦属南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分南郡置下隽县。

武帝时属长沙国。

建武十三年(37)改长沙国为长沙郡,下隽县隶长沙郡。

三国时属吴,为周瑜封邑。

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改隶巴陵郡。

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499),改下隽县为上隽县,设锡山市(今通城县城)。

梁大同五年(539),废上隽县,复下隽县,又从下隽县分立乐化县,今通城地分隶乐化、下隽两县,属上隽郡。

隋开皇十二年(592),乐化、下隽县并入蒲圻县,属荆州江夏郡。

唐天宝元年(742),分蒲圻南境置唐年县(今通城、崇阳县境),属鄂州。

宪宗元和二年(807),升锡山市为镇。

元和五年(810)更名通城镇。

五代杨行密(902-903)改唐年县为宗阳县,南唐又改宗阳县为唐年县。

保大中期(约950),迁唐年县治于今县城西南白面山下。

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改为崇阳县,属鄂州。

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分崇阳南上隽、乐化、天宝3乡置通城县。

南宋绍兴五年(1135),通城并入崇阳。

绍兴十七年(1147),恢复通城县,属武昌军。

元属武昌路,明、清属武昌府。

民国元年(1912)后,废府改道,通城属江汉道。

1927年,罗荣桓领导通城暴动,建立中共领导下的第一个县级政权——通城县劳农政府。

1932年后,属湖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29-1935年间,通城属湘鄂赣革命根据地,药姑山、黄袍山先后建立县苏维埃政权。

1949年通城解放后,属湖北省大冶专员公署。

1952年1月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大冶专区,通城县划归孝感专区。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通城县划归武汉市。

1960年5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通城县,其行政区域并入崇阳县。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通城县,以原通城县并入崇阳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通城划归咸宁专区。

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咸宁地区设立地级咸宁市的批复》国函〔1998〕103号,改属咸宁市,至2014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