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属兴国州慈口里;民国属阳新南乡;1950年划归通山县后,属大畈区下泉乡,分设岩山、下泉两村;1954年调整行政区划,属大畈区慈口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黄沙人民公社慈口管理区,改设为下泉生产大队和岩山生产队;1962年设区建公社,属大畈区下泉公社;1975年撤区并公社,属下泉公社;1984年恢复区、乡镇制,属大畈区下泉乡,设岩山、下泉两村;1987年撤区设乡镇,属下泉乡;1999年撤乡并镇时,合慈口、下泉两乡为慈口乡,岩山、下泉两村属之;2002年合村并组时,合岩山、下泉两村为下泉村,隶属慈口乡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