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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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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属楚。

秦属南郡地。

汉属江夏郡下雉县。

三国属吴之武昌郡阳新县。

隋改阳新为永兴。

唐属鄂州永兴县。

北宋乾德二年(964)始置通山县,隶于鄂州。

开宝八年(975)属江南道,太平兴国元年(976)属荆湖北路永兴军,二年(977)属江南西道兴国军,崇宁元年(1102)属江西路兴国军。

元十七年(1280)属江淮省蕲黄道,十九年属江西道,三十年(1293)属湖广省兴国路。

明洪武元年(1368)属兴国府,洪武九年(1376)属武昌府兴国州。

清康熙三年(1664)属武昌府。

民国元年(1912)属湖北省第一区,三年(1914)属江汉道,二十一年(1932)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二十五年(1936)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建立通山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赣省、鄂东南苏维埃政府。

1949年5月17日,通山解放,属湖北省大冶专署。

1952年1月7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大冶专区,通山县改属孝感专区。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专区,通山县划归武汉市。

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区,通山县改属孝感专区。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咸宁专区,通山县划归咸宁专区领导。

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咸宁地区设立地级咸宁市的批复》国函〔1998〕103号,撤销咸宁地区和县级咸宁市,设立地级咸宁市,通山县改属咸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