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村村民委员会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前,属长阳县长茅巡检司地和容美宣慰司所辖之长茅长官司地;改土归流后属长乐县智慧乡采花保;民国三年(1914)属五峰县民族乡第6保;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属大村乡大村农业合作社,1958年属采花公社新路生产大队,1961年属采花区大村公社新路大队,1975年属采花公社新路大队,1984年属采花区大村乡大村村,1987年属采花乡大村村,2002年属采花乡将原蓼叶池村并入后的大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