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游击纵队成立纪念碑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红渔坪村。1947年2月24日,纵队司令张才千率鄂西北军区第4团和警卫团1部共1200余人进入红渔坪,与纵队副司令员兼副政委李人林率领的江南游击支队1支队会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南游击纵队。活动于五峰、长阳、宜都、枝江等湘鄂边17个县,先后与敌作战200余次,歼敌3000余人,牵制了国民党军的兵力,有力支援了各解放区作战。1987年,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南游击纵队建立40周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采花乡红渔坪修建了江南游击纵队成立纪念碑。碑高7米,占地面积240平方米,正面镌刻张才千题写的“江南游击纵队成立纪念”10个朱红大字,背面镌刻李人林亲笔题写的“红渔坪会师纪念碑”。附
采花乡白鹤村革命烈士纪念碑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白鹤村三组,始建于1984年,2013年11月进行修缮,为纪念第一任采花区委书记刘美树同志。刘美树同志是解放初期随军的南下干部,1949年11月,先后任渔洋关第一任区委书记、第一任采花区委书记。1950年4月7日,在白鹤村沙坝子遭遇土匪围攻时,他带领财粮助理员张官波拼死反击,身中数弹,壮烈牺牲,年仅37岁。采花政府和人民为了纪念英烈,激励后人,在白鹤村修建了革命烈士纪念碑。碑座为三级阶梯状,主体为四方柱体,碑高6.9米,碑身坐东朝西,碑体用青条石砌成,白底红字,正面镌刻“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背面有“刘美树、张官波、周启金烈士纪念碑”金色大字,碑正面用大理石镶嵌,镌刻有革命烈士事迹简
乃见天日坊位于五峰县采花乡楠木桥村。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四柱三间仿木石构,面阔7.15米,通高7.17米,中柱前后设抱鼓石,主楼中枋正面阴刻楷书“乃见天日”,梁枋通饰百草花卉、动物等纹饰。该牌坊做工精致,雕刻工艺精湛,是湖北省现存贞节牌坊中的佳作。(第五批)
冯家坡民居群位于采花乡前坪村一组,2011年入选宜昌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土司帅府遗址位于五峰县采花乡白溢坪村,年代为明、清。类别为古遗址。为第二批宜昌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共湘鄂边区五县党代表会旧址位于五峰县采花乡长茂司村,年代为1931年。类别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为第一批宜昌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南游击纵队成立纪念碑(位于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红渔坪村)1947年2月24日,张才千率鄂西北军区第4团和警卫团1部共1200余人,进入五峰红渔坪与李人林率领的500多人江南游击支队1支队会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南游击纵队,活动于五峰、长阳、宜都、枝江等湘鄂边17个县,先后与敌作战200余次,歼敌3000余人,缴获长-3000余支,轻重机-300余挺,牵制了国民党军4个正规旅和6个保安大队的兵力,有力支援了各解放区的作战。1987年,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南游击纵队建立40周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在会师地--采花乡红渔坪修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江南游击纵队会师纪念碑。碑高7米,占地面积240平方米。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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