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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白岩泉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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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马三里。

民国时期,太阳、刘桢2个保改为(小乡),隶属鄂城县毛家区。

1950年5月,太阳、刘桢2个乡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7月,太阳、刘桢2个乡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清溪饶)。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太阳、刘桢2个乡随鄂城县十三区一起整体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增设的八区(驻清溪饶)。

1954年初,成立初级社,陈黄等6个村庄组成白泉初级社,细屋韩等4个村庄组成青鸦垄初级社,夏林、郭家垄2个村庄与饶郭等6个村庄组成太阳初级社,山里饶为东山初级社。

均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

1955年,白泉、青鸦垄、太阳、东山4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小乡合大乡。

白泉初级社升格为新华高级社,太阳初级社升格为旭光高级社,青鸦垄初级社升格为青山高级社,东山初级社升格为东风高级社。

4个高级社隶属李铺乡(驻刘桢清溪饶)。

同年6月,新华、旭光、青山、东风4个高级社隶属李铺管理区。

1957年9月,新华、旭光、青山、东风4个高级社隶属李铺乡。

1958年9月,高级社改称大队,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新华、旭光、青山、东风4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老街陈君聘)李铺管理区。

同年10月,隶属火箭公社改称的双溪公社李铺管理区。

同年11月,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驻大幕常收)李铺管理区。

1961年4月,新华,旭光、青山、东风4个大队隶属高桥区李铺公社。

1975年3月,旭光、青山、由新华改称的新华二3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高桥公社(驻高桥街咸宁县五中东南侧高桥陈麦李园)。

东风大队划入石桥公社(驻邹谷阳)。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

旭光改称夏林,新华二改称白泉,2个大队隶属高桥公社。

东风改称山里饶,隶属石桥公社。

1984年1月,夏林、青山、白泉隶属高桥区李铺乡。

山里饶隶属石桥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1987年9月,夏林、青山、白泉3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高桥镇,山里饶村隶属撤销区建制后的石桥乡。

2001年3月,山里饶隶属石桥乡、大幕乡合并的大幕乡(驻常收)。

2005年3月,夏林、青山、白泉3村合并为白岩泉村,驻韩老仁。

同年10月,山里饶村从大幕乡划归高桥镇,并入白岩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