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丰乐乡上五都。
民国时期,团田陈、团田黄、高头庄、吴家湾、脚底庄、石家庄、团田樊、团田寺、田铺万、下脚拆、梁家庄、孙家颈、团田孙、叶家庄、茅角塘余、上对门庄、竹林庄、踏云庄、竹塘、李基、下李、黄根报22个村庄,李家泉、周油、大屋万、万家山、彭家庄、司裴游、永益亭7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安化乡(驻白水畈刘家)团田保(驻团田孙),高塘周、董家畈、周赞园、孙家庄、新屋万、王乔李、周学、陈家庄、潘胡、霹堂胡、周学滩、上昌柏垄、下昌柏垄等13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安化乡高塘保(驻高塘周)。
同年6月,团田陈等22个村庄、李家泉等7个村庄所在的团田保,高塘周等13个村庄所在的高塘保,隶属咸宁县双溪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
1950年,团田陈等22个村庄,李家泉等7个村庄,隶属双溪区团田保改称的团田村,高塘周等13个村庄隶属双溪区高塘保改称的高塘村。
1951年1月,团田陈等22个村庄,李家泉等7个村庄,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四区下辖的团田村改称的团田乡(小乡),高塘周等13个村庄隶属四区下辖的高塘村改称的高塘乡(小乡)。
同年4月,团田陈等22个村庄,李家泉等7个村庄,隶属六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团田乡,高塘周等13个村庄隶属六区高塘乡。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11月,团田陈等22个村庄、李家泉等7个村庄所在的团田乡,高塘周等13个村庄所在的高塘乡,隶属六区改称的七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1954年初,团田陈等23个村庄组成团田初级社,李家泉等7个村庄组成建华初级社,高塘周等13个村庄组成胜利初级社。
1956年1月,团田、建华初级社合并升格为团结高级社,胜利初级社升格为胜利高级社。
团结、胜利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乡(驻黄阙铺黄家祠堂)。
同年6月,团结、胜利2个高级社隶属高桥农村生产指导组高桥管理区。
1957年9月,团结、胜利2个高级社隶属五区(驻黄阙铺黄家祠堂)高桥乡。
1958年,团结高级社改称东风大队,划归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杨畈管理区。
胜利高级社改称胜利大队,隶属红旗公社(驻黄阙铺黄家祠堂)高桥管理区(驻中间屋)。
同年10月,东风大队隶属火箭公社改称的双溪公社下辖的杨畈管理区,胜利大队隶属红旗公社改称的高桥公社下辖的高桥管理区。
1959年底,东风大队划归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
李家泉、周油2个村庄从东风大队划入高桥管理区八一林场。
东风大队分为团田、建华2个大队。
建华大队辖大屋万、万家山、彭家庄、司裴游、永益亭5个村庄,团田大队驻团田孙,辖团田陈、团田黄、高头庄、吴家湾、新茶屋、脚底庄、石家庄、团田樊、团田寺、田铺万、下脚拆、梁家庄、孙家颈、团田孙、叶家庄、茅角塘余、上对门庄、竹林庄、踏云庄、竹塘、李基、下李、黄根报23个村庄。
1961年4月,团田、建华、胜利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公社。
1972年底,山垴万、山窝朱、刘德仁、冷水坑、李家泉、周油6个村庄从高桥公社八一林场划归建华大队,山垴万、山窝朱、刘德仁、冷水坑为1队,李家泉为2队,周油为3队。
1975年3月,团田、建华、胜利3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高桥公社。
1981年5月,胜利大队改称高塘大队,建华大队改称大屋万大队,团田大队保持原名。
1984年1月,高塘、团田、大屋万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镇。
同年7月,高塘、团田、大屋万3个大队隶属高桥区高桥乡与高桥镇合并的高桥镇。
1985年9月,团田大队改称团田村,大屋万大队改称大屋万村,高塘大队改称高塘村。
3个村隶属高桥区高桥镇。
1987年9月,团田、大屋万、高塘3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高桥镇。
2005年3月,部分建制村合并。
高塘、团田、大屋万村合并为澄水洞村,驻望稼墩公路边。